卧里屯一居民家窗外堆物起火 现场触目惊心
原标题:卧里屯一居民家窗外堆物起火,多家窗户、空调外挂被烧毁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堆物!堆物!堆起火灾事故
核心提示:4月5日,卧里屯一居民家窗外堆物起火,火借风势瞬间引燃多家塑钢窗、空调外挂,84岁独居老人家中财物受损严重,靠近起火点房间的所有物品被付之一炬,所幸没有人员伤亡。
4月11日,记者来到事发现场对此事进行了调查走访。
目击:
火灾现场触目惊心
起火点位于卧里屯三委3-4号楼2单元102室窗外。
记者来到现场时,几位居民正议论纷纷:“这位老人80多岁了,家里就他一个人,窗户、电视机、用的都烧没了,幸亏老人当时没在家……”
火灾现场触目惊心,该楼南侧楼体遭大火焚烧后,留下了漆黑的墙体和焦黑色焚毁物;南侧墙体悬挂的多部空调外挂无一幸免。
2单元102室、3单元101室阳台和卧室窗户不同程度焚毁;2楼以上多家住户外侧墙体、窗户也被大火焚烧。
此次火灾受损最为严重的是2单元102室,房主是84岁的孟庆厚老人,事发时房内物品所剩无几。
突发:
堆物起火损失惨重
孟庆厚老人告诉记者:“4月5日着火时,我在朋友家打麻将,9点40分左右,一位邻居打来电话说我家窗户外面的堆物着火了,等我赶到时大火已经顺着阳台烧进屋,已经进不去人了;消防员赶到之前,很多好心邻居帮我灭火,消防员赶到后,很快就把大火扑灭了。”
记者看到,老人家的南侧窗户都被大火烧没了,室内一片狼藉,南侧室内物品被付之一炬,地面和墙面已经被熏黑,北面卧室、厨房、卫生间没有过火。
小区居民介绍,老人家窗下空地堆放了很多杂物,最先着火的就是这些堆物,至于这些杂物究竟是谁放的,已经无从核实。
消防人员介绍,具体起火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。
调查:
小区堆物现象依然严重
4月11日,记者在小区采访时发现,该小区堆物现象依然很严重。
多栋楼一楼窗外空地堆放着杂物,有的还圈盖了小板房,用来储存纸壳、木板,记者在小区走了一圈发现,几乎每栋楼都存在堆物现象。
当记者向小区恒庆物业反映此事时,一位值班人员表示:“不知情,没有听人说过着火一事。”
关于小区堆物现象,值班人员表示:“物业一直很重视堆物问题,一直在清理堆物现象,今后也会加强管理,杜绝此类事情发生,也希望能够得到居民的配合。”
律师:
堆放废品者应承担责任
针对此事,黑龙江司洋律师事务所白羽律师表示《民法典》第1165条规定: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如果居民捡完废品堆放在楼外引发火灾,要承担赔偿责任。
如果保洁人员收集废品堆放,导致起火造成的损失应由保洁人员个人承担赔偿责任;物业公司未尽到管理职责和安全保障义务的,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
《刑法》第115条规定:如果失火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,可能构成失火罪,需要承担刑事责任。
如果涉及其他相关赔偿主体,火灾造成的损害后果应由有过错的各方赔偿。
个人家着火,如果自身原因导致,由个人承担责任;因个人家着火导致邻居财产受损或者人身伤亡,应由该住户对邻居的损失进行赔偿。
文/摄 大庆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胡立昌
标签: